泉港区界山镇关于泉州市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解读
22.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加快构建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一体化监测预警平台,逐步接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关键信息,建立健全数据收集处理、风险研判预测、应急处置响应的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融合发热门诊、基层诊疗、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健康码、重点人群职业信息、药品监测等多维数据,创新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响应和高效调度处置。
23.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和预检分诊制度,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和新冠肺炎早期识别能力。加强零售药店“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监测,对购买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报告。加强网上购药平台监管,通过大数据技术比对用药人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等健康信息,发挥哨点功能。(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数字办)
24.充分发挥群防群控作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公众强化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25.强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酒吧、KTV、夜总会、桑拿按摩等娱乐场所“扫码测温入场、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及行程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入驻各类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及进入旅游景区,均须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各级养老机构、精神病医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积极稳妥做好相关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保障。严格规范定点医院、红黄码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的院感管理,严防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
26.强化特殊场所防疫管理。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场所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发生本地疫情期间,上述场所可实施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7.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两案九制”,抓紧抓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等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教室、食堂、宿舍、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发生本土疫情,要强化校地联防联控,落实属地处级领导挂钩高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根据风险研判,高等学校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聚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可停止线下授课。
28.强化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严格员工出入管理和作业车间防护,减少员工聚集,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防控,强化防控物资储备保障。推动无疫园区、无疫企业创建,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围绕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各种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疫情对企业运行的冲击,确保经济运行稳定。发生疫情后,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可采取弹性工作制,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非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数量等措施。全力保障物流畅通,加快完善白名单制度。
29.严格落实交通场站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企业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组织保障,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对发生本土疫情的区域,属地要根据风险研判结果,规范开展必要的临时交通管控措施,不得随意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阻断交通等过度管控。
(八)规范核酸检测工作
30.本地发生疫情后,加强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科学组织核酸检测工作,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仅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