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5、重要提醒: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xtlyy.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二)资格复审、考试、考核
1、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分批进行。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按招聘岗位计划1:3进行,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考。凡1:1比例开考的岗位均设置考试及格分。资格复审及考试考核同期开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临床护士岗位考生14:50-15:10;其余岗位考生15:40-16:00
资格复审地点: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1号楼门诊大厅
考试考核地点: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3号楼3楼
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提交审核材料:(1)现场报名考生考试当天仅需提供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
(2)网上报名考生需携带前述报名提交材料、《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考场,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参考。
4、考试考核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5、考试方式:临床护士岗位考生为笔试加面试,其余岗位考生只需面试。考试内容为对应岗位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相关知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面试采取口述答题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
6、综合成绩100分。
(1)临床护士岗位综合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划定笔试、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即面试得分,面试分数中设10分为专项考核分数。划定笔试、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
面试专项考核项目及分值见下:
备注:具有三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或延长实习经验,延长实习指取得毕业证后的续延实习)评分办法:1年2分,6分封顶。规培经历不重复计分(即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记4分后,规培工作经历不再在具三级公立医院工作(或延长实习经验)经历中重复计分,经历证明材料可为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延长实习)证明,工作(延长实习)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公章),工作(延长实习)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11月31 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15:20-16:10为临床护士岗位考生笔试时间,15:20后仍未到达笔试考场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笔试完考生在面试候考室(市六医院3号楼3楼)休息,笔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8、16:10所有岗位考生集中在面试候考室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面试考场。16:20开始面试,16:20未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采取口述答题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特别提醒:考生需认真阅读《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3),并严格遵守相关防控规定。
(三)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考察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审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