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航海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九)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接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的通知后应在30日内向学校提交入职所需材料。
(10)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五)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材料。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二)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
人事处 龚老师 020-31801689
(二)招聘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张老师02-31801789
(三)公告解释
广州航海学院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点击下载)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点击下载)
3.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点击下载)
4.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docx(点击下载)
5.岗位工作经历样本.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