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60 | 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的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 | 限120 |
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 | 限180 |
获得全运会前8名、全国锦标赛前3名的,加100分 | 限100 |
获得全国锦标赛4-8名、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前3名的,每次加40分 |
获得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4-8名、江苏省锦标赛前3名的,每次加30分 |
获得江苏省锦标赛4-8名、苏州市市运会前3名的,每次加20分 |
获得常熟市市运会前3名的,每次加10分(限积分入学) |
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 | 不限 |
社会贡献(近五年内) | 在苏州市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当年度服务时间满2小时 ,加5分 | 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加分,限100分 |
在苏州市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当年度服务时间满24小时 ,加10分 |
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20分 |
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30分 |
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50分 |
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70分 |
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100分 |
个人在苏州市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基金会、红十字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 | 限30 |
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互助献血不计分 | 限50 |
在苏州市每捐献机采血小板0.5个治疗量加5分,互助献血不计分 |
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加5分 | 5 |
在苏州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加100分 | 100 |
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 | 80 |
在苏州市从事环境卫生、消防、护理、殡仪服务、保安、公交驾驶、民办教育等特殊艰苦行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时间的,加100分 | 限100 |
投资纳税 | 在苏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 | 限60 |
在苏州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加30分(股份有限公司不加分) |
在常熟市区域内,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 | 限100 |
在常熟市区域内,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一万元加5分(有限责任公司不加分) |
在苏州市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近三年(连续12个月以上为一年)房租发票的,每年度加5分 | 限30 |
在苏州市按年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每年度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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