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镇社区发热诊室开设名单
为保障广大市民正常就医需求,塘厦镇各医疗机构正努力增设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应看尽看。
根据有关要求,全市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发热诊室,未设置发热诊室的民营门诊部、诊所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可接诊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患者。为做好发热患者医疗保障工作,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现公布全镇发热门诊及发热诊室信息一览表,详情如下(具体设置将持续动态更新):
温馨提示
市民如遇身体不适,可按指引判断居家观察或就诊治疗。以下情况可先居家观察: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以下情况需考虑就诊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市民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就医前请留意各医院相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