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2022下半年赴北京等地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6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下半年赴北京等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4)。
说明:“2022年、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延迟毕业人员);“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报考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5,点击下载)。
6.报考人员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教师资格证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8.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含初中、高中)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其中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不受此限制;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除外)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9.报考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属于2022年或2023年毕业生的,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全国联赛并获奖;其他报考人员应曾独立指导学生参加过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全国联赛并获奖。
10.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或独立指导学生并获得过两届及以上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全国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要求,其中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点击下载)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